今年4月以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人民法庭受理了多起涉被告鹤壁市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件。承办法官马保军接收这几起案件后,在审理中了解到该公司因推进资产重组、股权变更及内部资产清算,目前资金周转紧张,无法一次性清偿对外所欠货款,河南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某科技公司等四家供货民营企业先后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支付全部货款。原告企业迫切希望足额收回欠款,但如果直接判决一次性履行,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极有可能中断被告企业资产重组进程,造成企业经营停滞,最终导致债权人债权难以全部实现。
为实现双赢化解纠纷,优化服务营商环境,马保军法官确立柔性调解工作思路。马保军法官分别约谈各方当事人,向原告企业客观分析强制执行潜在风险,同时督促被告结合资产清算进度制定切实可行还款计划。经过多轮协商,在马保军法官主持下,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统一设置分期还款节点,并在民事调解书中明确:如被告任意一期款项逾期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货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计收资金占用利息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汤河人民法庭坚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理念,马保军法官摒弃了简单“一刀切”裁判方式,组织多方企业开展调解工作,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基础上,为困境企业设置分期还款缓冲期限,同时增设债务加速到期、违约利息等保障条款,最终四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这几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为负债民营企业资产重组争取宝贵时间,又依法保障债权人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以柔性司法举措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与此同时,这也是汤河人民法庭深耕打造“红石固本 汤水润商”文化品牌的一次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