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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调解免鉴定速赔付 高效解纷节约司法资源

  发布时间:2026-05-22 15:35:15


    5月20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淑静秉持高效解纷、便民利民原则,使当事人免鉴定当场赔付,无执行结案事了,切实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原告受雇于被告张某从事铸造工作。2025 年7月,原告在作业时不慎坠入3米深炉坑,导致受伤昏迷被送往医院治疗。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主张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暂计10000元(待鉴定意见出来时变更诉讼请求)。案件受理后,原告提交了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未机械启动鉴定程序,而是仔细审阅卷宗、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充分考量双方实际情况与诉求。承办法官先就原告伤情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等关键问题与双方沟通,在双方对伤残等级认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三次调解,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赔付义务,有效缩短了纠纷在案时间,免去上诉、执行等额外司法程序环节。

    该案从立案、审结到履行完毕仅用时38天。免去鉴定不仅为当事人省去数千元鉴定费用,避免反复鉴定带来的时间损耗与经济负担,更让原告快速拿到赔偿款,消除“胜诉难执行”顾虑,真正实现高效解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基层法院常见侵权案件,此类案件涉及伤情鉴定、责任划分、赔偿核算等复杂环节,常规审理周期长、当事人奔波多、司法资源消耗大。山城区法院立足基层司法实际,主动优化解纷路径,以精准沟通、多元调解简化诉讼流程,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持续深耕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提升调解质效,以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的司法服务,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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