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执行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冻结两名被执行人王某、李某名下银行账户及相关财产,并依法向二被执行人及案外人送达执行相关裁定文书。案件推进期间,其中一名被执行人李某到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与此同时,综合审判庭王珂庭长向执行局反馈该被执行人已提起不当得利纠纷诉讼。至此,案件形成执行与审理关联交织的“案中案”复杂局面。
针对多方利益交织、诉求分歧尖锐的难题,面对一旦处理不好极有可能激化矛盾的情况,执行干警坚持法理情理并重,多次与王珂庭长共同对申请执行人张某及二被执行人王某、李某耐心开展释法明理与矛盾疏导,反复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从厘清债权债务、财物返还等核心争议入手化解分歧,解决双方矛盾。经多轮协调,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当事人限期返还工程设备,以车辆权利转让抵偿债务,各方款项统一抵销结算,申请执行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向执行局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目前,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两起执行案件顺利办结。
该案依托审执联动、打破部门壁垒,将实质性化解纠纷贯穿办案全程,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少了群众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