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长,为了孩子,我愿意和好,我们夫妻俩都感谢你!”
11月28日,经过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淑静的多次温情沟通,原告丈夫主动提出和好,原本针锋相对的夫妻双方耐心的坐下来,抱着可爱的孩子重归于好,濒临破裂的家庭重现温情的笑脸。
2021年12月底,小王(化名)与小丽(化名)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23年6月生育一子小小王,2024年2月夫妻二人发生争执,小丽返回娘家,二人陷入冷战。2025年11月10日,小王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淑静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发现双方并无原则性矛盾,矛盾焦点主要在于二人由于工作原因,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较少,且在家庭琐事上都不擅于沟通,加上双方父母介入小家庭导致矛盾的产生。考虑到婚姻家事类案件的特殊性,且双方育有一个年幼的孩子,简单的一判了之更易激发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本案的处理方式并下功夫和双方之间进行沟通。
经过多次电话联系,两三次与双方当面沟通,承办法官引导小王多理解女性生育和养育孩子的不易,小丽也应当理解小王在外打工挣钱的难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小丽和小王应当维护好家庭的和睦,而不是产生矛盾就冲动离婚。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小王和小丽都表示愿意和好,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个美好未来,孩子稚嫩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还挽回了一个即将走向破裂的家庭。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温情司法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