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603刑更2号
罪犯范湘胜,男,1969年4月19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60********,高中毕业,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住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新都汇花苑8号楼1403。
本院受理的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湘胜危险驾驶罪一案,于2024年10月31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范湘胜拘役五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范湘胜提出上诉,2024年12月11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范湘胜以其患有肝硬化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材料,亦未收到来电、来信或相关人员告诉。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