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603刑更2号
罪犯范湘胜,男,1969年4月19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60********,高中毕业,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住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新都汇花苑8号楼1403。
本院受理的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湘胜危险驾驶罪一案,于2024年10月31日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范湘胜拘役五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范湘胜提出上诉,2024年12月11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范湘胜以其肝硬化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对于是否给予范湘胜暂予监外执行,本院正在审查阶段,根据规定先行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或来人告诉。公示期: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
联系庭室: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392-2607651
联系人:张晓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