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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新“枫”】一场特殊的调解:汽车与羊群的碰撞

  发布时间:2025-02-18 17:21:58


    2025年1月26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汽车撞上羊群引发的纠纷,以和谐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矛盾,再次彰显了法律温情的一面。

    2024年8月,司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在省道302某路段时,与王某放牧的羊群意外相撞,造成部分羊只死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王某认为事故造成自家6只羊死亡,其他羊只受伤掉膘,损失巨大,要求张某赔偿全部羊只损失。张某则表示,事故是意外,且事故发生时羊只并未死亡,不应承担王某所要求的高额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原告王某诉至山城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汤河人民法庭靳红英法官经审理认为双方诉求差距较大,需耐心疏导,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靳红英法官首先详细了解了羊群的市场价值、王某的实际损失等情况,随后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向张某解释,在此次交通事故后,部分羊只受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仍然是事故造成的损失,其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向王某说明,赔偿需基于实际损失,未死亡的羊只可以主张治疗的费用,不应按照羊只死亡来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同时其在公路上放牧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过靳红英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赔偿原告王某羊只死亡的直接损失和治疗受伤羊只支出的费用,王某不再主张全部羊只损失。

    典型意义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双方纠纷,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更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再次展现了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汤河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理念。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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