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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快审快调 法护民“薪”

  发布时间:2025-01-22 16:57:51


    2025年1月20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原告在被告一的带领下到某公司上班,但没有签订合同,被告一保证能拿到工资,被告二为该公司老板,被告二称临时工不用签合同,保证会按时发放工资。2024年7月,被告二称不需要原告再干活了,让原告回家,并承诺欠原告的工资会在一个星期后全部结清。一周后,被告二未支付原告工资,经原告多次联系,被告二称没有钱,让等等。至8月份,被告二称9月15日一次结清。9月15日仍未支付,称年前给,随即被告二将原告微信及电话拉黑。10月初,原告找到被告一,被告一称被告二没有给他资金,他也没办法,被告一也将原告微信及电话拉黑。2025年1月13日,原告将被告一及被告二诉至山城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原告与被告一为三十多年的朋友,正是因为这件事出现了矛盾。被告二则称自己没钱,拒绝支付工资。在了解了案件具体事实后,承办法官再次与两被告联系,耐心进行释法明理。2025年1月17日,被告二同意于2025年1月29日前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1100元。至此,该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在劳务合同纠纷中,调解作为一种柔性解决方式,特别是所涉金额较小的案件,山城区法院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化解欠薪纠纷,采取快调的方式,高效办理,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院调解职能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关键作用。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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