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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庭参加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5-01-08 15:27:35


    2024年12月24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3月,被告找到原告说需要10万元资金周转,被告出具借条一张,原告将10万元现金借给被告。借款之后,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偿还该笔借款,被告承认此笔欠款,但一直没有偿还。2024年12月,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多次取得联系,了解借款详情,对案件进行调解。后因被告拒绝沟通,法院决定开庭审理。2024年12月13日,原告根据传票时间按时到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2024年12月16日,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0万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

    诉讼中,原则上是需要被告出庭的,否则案件无法做出判决。拖延参与诉讼,并不能阻碍诉讼程序进行,反而失去法庭陈述、质证及法庭辩护的机会,损害自身权益。所以当事人可提前了解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积极出庭参与诉讼,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即便被告方认为案件胜诉可能性不大,亦建议积极应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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