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发放仅用时二十七天,受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一致好评。
被执行人张某因个人需求在网上借贷,还款届满到期张某为了逃避债务,换手机号、搬家、失踪,用尽各种手段。原信贷公司债权转让至原告安徽某公司。原告安徽某公司经多方查找张某,最终于2023年10月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原告诉求,判决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偿还原告欠款4000余元和逾期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张某故技重施,继续逃避。
案件于2024年2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查看原案卷宗,本以为这样一个小标的执行案件执行困难会有所降低,没想到在第一步查人上就出现了困难。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务工,过年过节也不见踪影。原案卷宗被执行人地址亦不明确,执行干警通过到被执行人所在社区询问才找到张某的父母。张某的父母已年过花甲,满头的白发尽显苍老,他们居住的房屋也是昏暗而狭小,生活环境很是艰辛。
在得知法院干警的来意后,两位老人很是焦虑,一边反复询问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担心儿子以后受到影响;一边配合法院积极联系张某,想办法积极筹款。看到这样的情境,执行干警也是深有感触,一面继续联系张某,告知张某其父母年事已高还在为他操心,身为人子于心何忍?打出感情牌催促其还款,另一面又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安徽某公司进行沟通,表明张某目前的困境。执行干警通过多次协调和沟通,最终,申请执行人安徽某公司表示愿意放弃利息的追偿,只要求追回本金。而张某也将本金一次性转账至法院执行专户,该案执行完毕。
案件结案后,两位老人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表示感谢,他们说没想到法院这么有人情味儿,还替他们说话。
法官温馨提醒:善意文明执行是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但这并不是拒不执行的挡箭牌。成为被执行人后不要抱侥幸心理,应当配合法院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