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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法官倾心化纠纷 服务营商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4-03 17:22:47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与感谢。

    原告江西某公司与被告鹤壁某公司本是相互信任友好的合作伙伴,双方有着持续数十年的交易行为,可近两年被告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停产,无法结清与原告已签订合同的合同款项,该合同款项数额高达六百余万元。2024年3月13日,原告索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由于案件属于涉企纠纷,还涉及外地企业,考虑到双方多年的合作关系,且被告正处于招商引资、盘活重整、努力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亟需时间去恢复活力,贸然下一纸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对被告企业复苏带来严重阻碍,同时,原告也希望被告企业能尽快复苏,双方继续合作,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在3月28日上午开庭时,承办法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当庭调解,经过多轮协商和沟通,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了对对方的理解,并对自身所要求的条件不断让步。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该案顺利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尽心尽责表示十分认可和感谢。

    诚实信用原则是商业行为中的帝王原则,拖欠合同款项未支付有时是失于诚信,有时是由于企业自身发展困难。在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山城区法院本着维护双方正常合作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原则,对此类案件进行协调解决,避免企业因对簿公堂而导致信任坍塌,影响正常的商业往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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