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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追债务 法官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03-18 08:33:07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再审审查案件。

    原告郭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刘某因与他人债务纠纷向郭某借钱,郭某通过各种线上渠道向刘某转账借款,但因转账次数多、使用渠道不一,具体借款金额不明确,双方在还款事宜上存在争议。2023年9月14日,原告郭某将被告刘某起诉至山城区法院,法院认为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并依法判决刘某偿还郭某本金及利息一万余元。

    2024年1月24日,原告郭某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收到再审申请后,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查,对双方进行了再次询问。根据对原审案件卷宗的研判,以及对郭某提交证据的核查,可知双方借贷均发生于线上转账,可以导出账单进行比较对账。于是,合议庭组织调解,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列出争议项,逐一核对,并从双方系朋友关系入手,晓之以情。最终,2024年3月4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双方再无争议,郭某向法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至关重要,无论是出借方还是借款方,都应重视证据的收集,尤其是电子证据应当及时采集,妥善保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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