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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起纠纷 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4-03-14 17:18:21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和感谢。

    原告廉某与被告张某系合作关系,两人共同进行过多次房屋装修工作,是“老搭档”。后被告张某因个人事项急需用钱,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廉某将10000元出借给张某,但后续廉某对此款项进行追要,张某始终不偿还。2024年2月3日,原告廉某将被告张某诉至山城区法院。

    案件审理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是多年的合作关系,如果直接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以后不易再进行合作,于是决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承办法官在庭前庭中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促成双方进行调解。在庭中调解时,被告张某主动承认了借款事实,表示一定会还款,但由于目前经济困难,不能一次性偿还原告,恳请原告同意其分期履行。原告廉某也念其合作关系,便同意了被告张某分期履行债务的方案,同时放弃了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和赔偿其他损失的诉讼请求。最终,2024年3月6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在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欠款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下进行追回。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能只靠一纸判决去进行有效的维护,通过调解解决此类纠纷,可以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维系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交往,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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