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22年10月,王某通过某手机APP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向某银行借款15000元,分12期偿还,借款年利率6.7%。同日,王某与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如果王某无法按时偿还某银行借款的,将由该融资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同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将其对借款人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该转让行为无需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合同签订当日,某银行向王某发放了借款15000元。后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向某银行支付代偿了部分本金。2023年8月,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与山东某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约定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将包括王某在内的债权转让给山东某投资管理公司,并以短信的方式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王某。2023年11月21日,原告山东某投资管理公司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支付代偿的本金和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王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与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陕西某融资担保公司将担保追偿债权转让给山东某投资管理公司,并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了王某,案涉债权转让合法有效。2023年12月26日,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向原告山东某投资管理公司支付代偿金及利息。
法官提醒:合理的消费观念十分必要,要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要合理利用网贷资源,借款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力,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款,让自己陷入贷款的泥潭当中。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记录,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