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一位花甲老人申请离婚,经过承办法官温情调解,最终促使共同生活四十余年的双方和平分手。
张大娘和赵大爷于上世纪80年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已成家独立生活。张大娘与赵大爷因为性格及思维方式差异较大,常年因琐事争吵不休,彼此积怨较深。张大娘称与赵大爷找不到共同语言,无法正常沟通,导致双方虽结婚已四十多年,却一直难以建立夫妻感情,双方已分居生活多年。张大娘于2022年9月向山城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未获准许。2023年10月,张大娘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考虑到两位老人均已年过六旬,且积怨较深,承办法官决定分别与两位老人交谈,耐心倾听两位老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张大娘表示自己一直因为老一辈人的思想,为了孩子忍受不幸福的婚姻四十余年,如今女儿已成家,自己再也不想继续忍受毫无幸福可言的婚姻生活,想要在晚年享受自由的生活。婚姻是两个人一起过的生活,一方感到不幸福的时候,另一方一定也会有所察觉。赵大爷起初一直不同意离婚,虽然他也觉得这段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但是都这把年纪了想将就着过,再去离婚折腾什么呀。承办法官多次和赵大爷沟通交流,耐心劝解,告诉赵大爷婚姻生活是不能将就的,彼此将就的婚姻生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赵大爷终于打开心结,表示同意离婚。
最终,2023年12月22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两位老人在法官的见证下心平气和地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