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由一起抚养权纠纷引发的三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3月,原告肖某与被告田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婚生子肖某成抚养权归田某。后原告肖某认为被告田某没有经济来源,且长期患病,而肖某有稳定的工作以及稳定收入,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活环境。2023年11月1日,原告肖某将被告田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在该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又收到肖某和田某的两起案件,分别是田某起诉肖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和肖某成(法定代理人田某)起诉肖某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了解到,田某认为肖某以欺骗和引诱的手段骗取其信任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且肖某将位于山城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予以隐瞒。田某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划分,自离婚后肖某也没有支付过肖某成的抚养费。
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情绪较激动,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数次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2023年11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该涉案房屋归肖某居住使用,但肖某向田某给付补偿款,孩子由肖某单独抚养,田某不支付抚养费,肖某将之前欠付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田某。肖某当场履行了房屋补偿款以及欠付的抚养费,田某也将涉案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了肖某。
至此,三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