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秉承情理法相融的原则,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闪婚闪离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解开了缠绕在两人心头的心结。
2023年11月20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11月21日两人相约线下见面。同日下午,王某转账给李某15万元作为彩礼。11月22日上午二人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因相识时间较短,也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基础,导致夫妻关系不睦。2023年12月7日,原告王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深、被告李某拒不履行夫妻义务为由起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其返还15万元彩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是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具体经过,并结合沟通情况综合分析双方的性格特点。考虑到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双方对彩礼返还有一定分歧,若处理不当,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随即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建议双方各自适当让步,好聚好散。在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李某表示愿意返还13万余元彩礼,王某也表示同意,双方于12月14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婚姻大事,绝非儿戏,双方不应在未深入了解对方的前提下贸然谈婚论嫁,无论结婚或离婚,都应慎重考虑。婚姻需要的并不只是缘来刚好,更需要彼此的坚守与责任。离婚不是解决婚姻问题的唯一办法,再恩爱的夫妻也会有磕磕绊绊,幸福长久的婚姻需要依靠双方共同维系,夫妻间应该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方能长长久久,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