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午,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官助理经验交流会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山城区法院承办。
会议由鹤壁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琳主持,两级法院选派从事立案、民商事审判工作法官助理代表13人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交流,鹤壁中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庭庭长作现场点评。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青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前,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海燕代表山城区法院向鹤壁中院和各兄弟法院领导同事们的到来致辞欢迎。
在会议交流展示阶段,两级法院法官助理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精彩的PPT展示,进行了经验交流分享。会议交流座谈阶段,两级法院法官助理就审判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交流。随后,鹤壁中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庭庭长对两级法院法官助理的发言进行了精准点评和总结。
苗青副院长充分肯定了与会人员的发言与交流,强调了本次交流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两级法院法官助理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素质。要从沟通交流中学习,向优秀的身边人看齐,争做能力优秀、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青年中坚力量。二是准确定位,办好案件。要认真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保持昂扬的奋斗姿态,以最诚的工作态度、最优的办案习惯、最佳的办案思路、最全的知识储备,把“大案”办圆满,把“小案”办精细,把“难案”办稳妥。三是尽职尽责,勇于作为。要有责任意识、全局观念、探索精神,在法官与书记员之间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主动担当调研工作、综合工作,积极磨炼自我,成为领域内的行家里手。四是严格自律,涵养正气。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守好自己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永葆对法规法纪的敬畏之心。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以本次经验交流会为契机,进一步归纳总结座谈会中获得的经验做法,持续创新工作思路,关爱青年法官助理成长进步,激发青年法官助理工作热情,提升青年法官助理业务水平,为青年干警的成长铺路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