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8年至2020年,原告王某为被告张某、被告河南省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工作内容主要是某小区单元楼的外墙保温、涂料及外粉。工程竣工后,二被告拖欠原告工资17万元未发放。后原告多次催要,二被告均未支付。2023年10月,原告将被告张某、被告河南省某建筑公司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工资款。
案件受理后,因涉及农民工群体的权益问题,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为以最快的速度让原告拿到工资款,在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该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两名被告取得联系,耐心释法明理做对方的工作,最终,10月27日,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河南省某建筑公司将17万元工资款转到原告银行账户。原告拿到工资款后心里暖意浓浓,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提醒:在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未进行结算,双方对劳动关系、劳务费存在分歧,务工人员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等情况。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要增强法律意识。签订的劳务合同、工作证、工地出入卡、考勤记录等证据要保存好,要通过书面或图片形式保存证据,以便将来诉讼时用于证明劳务关系、工作天数和工作量等情况。要养成及时与接受劳务的一方进行结算的习惯,形成双方确认的书面结算清单。临近年末,雇主在雇佣他人进行劳动时,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及时结算并按约支付劳务工资,否则将承担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