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公信力,11月29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河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二十多名企业职工走进法院,旁听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权威。
进入审判法庭后,企业职工安静有序的坐在旁听席上。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庭审开始。这是一起盗窃罪案件,主审法官用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公诉机关出庭的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量刑情节和量刑建议。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并认真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坐在旁听席的企业职工严格遵守庭审纪律。整个庭审氛围庄严肃穆,流程规范有序。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山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为旁听的企业职工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回答了企业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此次观摩庭审,旁听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真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深刻认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将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守法用法。
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了对企业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企业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传播司法正能量,为山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