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0年4月,蒋某与郝某、张某三人共同签订合伙协议,内容为三方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山城区某项目工程。协议约定了每个人的投资额,并决定所有资金全部交给张某,由张某管理资金和工程的施工,郝某、蒋某不参与工程的任何管理,工程结束后所得利润按投资比例分红。后该工程因其他原因终止,张某以房款折抵150万元,尚欠郝某50万元。2022年初,郝某去世。2022年6月21日,张某同郝某之妻女共同协商并签订借款协议,将上述投资款转化为借款,约定月利率1%,每年支付一次。后郝某之妻女多次向张某主张还款,张某未偿还。2023年11月3日,原告郝某之妻女将被告张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
承办法官在接到该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发现之前有一个与本案有关联的案件已审理完结,且法律文书已生效,于是通过之前的案件对本案进行了更加充分的了解。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有的放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最终,在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5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握手言和。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