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口角引起打架纠纷 温情调解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3-11-28 10:22:29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因琐事发生口角打架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3年8月,在某路口原告张某和被告赵某因摆摊产生口角,双方激烈争吵时被告赵某伸手打了原告张某一巴掌。后原告张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外伤后头痛、多处损伤、左耳传导性耳聋。原告张某住院8天,共花费医药费3700余元。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沟通无果,2023年10月19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张某将被告赵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

    接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案情清晰简明,且被告也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就被告因小事而大打出手的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二人释法明理,沟通调解意见。最终,2023年10月26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4025元并现场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和谐社会,从我做起。日常生活中常因琐事引起摩擦,但切不可一时冲动总想着用暴力解决问题,动手之前想一想打人应承担的责任,遇到口角摩擦时应该冷静处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做到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和摩擦。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434616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