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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维权,案结事了喜洋洋

  发布时间:2023-11-07 15:30:45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原告《喜羊羊与灰太狼》著作权人向法院起诉被告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下,在其拼多多店铺售卖侵犯涉案作品形象的产品。据了解,《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卡通影视剧由原告制作并发行,原告是该卡通片及其作品的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中的“喜羊羊”、“美羊羊”等卡通形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以喜羊羊美术作品造型基础作为部分主角制作的电视动画片《喜羊羊和灰太狼》于2003年底在电视台以播放的形式公开发表,后荣获多重奖项。该卡通片多年来在全国各地电视台持续热播,享有较高知名度,同时也带动图书、音像、玩具、手机游戏、家居服装、食品饮料、礼品等版权衍生产品,实现了版权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元化收益、多元化发展的新模式,全面带动了我国原创动漫产业的复苏和崛起。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随后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手续。被告在收到应诉手续后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表明其开设的拼多多店铺销售的产品均是“一件代发”,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无侵权故意,希望可以调解。承办法官多次和双方耐心沟通,居中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原告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被告也表示其拼多多店铺已经注销,不会再销售侵权产品。

    法官提醒:本案中,《喜羊羊与灰太狼》卡通片播放量极高,其中卡通形象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权利人对该卡通形象享有的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全面而完备,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必须重视对相关知识产权的审查。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公民来说,知识产权都非常重要。大家要懂得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权利人的劳动成果。对于自己售卖的商品是否侵权要尽到审慎义务,否则将会承担侵权带来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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