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学之间课间玩闹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田某与被告之一牛某系山城区某小学的同学,在课间玩闹时,原告被被告绊倒,致使原告门牙损伤。经医院诊断,原告需要做牙齿修复手术。2023年8月1日,原告田某将被告牛某、所在学校及保险公司起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靳红英在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并且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原告的牙齿尚未修复,主张赔偿的损失并未发生,赔偿金额不确定,被告一方也确实存在过错。考虑到原、被告同学关系的特殊性,如果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则会更有利于维护同学之间的情谊,从根本上平息矛盾。承办法官靳红英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征求当事人意见,探讨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可行性。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劝解和释法明理,最终,2023年8月29日,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同学之间课间玩闹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在审理中强化调解手段的应用,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用调解来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社会和谐,以高质量的调解工作助力辖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