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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有风险 安全意识要牢记

  发布时间:2023-10-16 13:02:52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1月24日,被告李某因在山城区某村的厂区建设厂房,雇佣胡某一、胡某二为其打工。2021年12月16日,原告胡某一、胡某二在厂房房顶打顶板时不慎从房顶跌落。二原告经住院治疗恢复后,与被告在医疗费等相关经济赔偿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6月,二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接到案件后,因涉及农民工群体的权益问题,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在了解二原告的诉求和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到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测量厂房高度,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当事人群体的具体情况,以维护双方权益为出发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赔偿二原告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5万余元。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提醒:通过这起案件,大家要更加了解和重视高空作业的特殊性。高空作业本身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从事高空作业一定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设施,确保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合理规划作业流程,注意作业的节奏和顺序,避免因为不合理的流程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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