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3月,原告王某将被告郭某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运输费58000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于当月2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被告郭某向原告王某支付运输费58000余元,原告王某放弃其他诉讼要求。民事调解书下达后,被告郭某未如期履行。2023年9月,王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郭某发出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支付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对被执行人郭某进行了全面的网络查控,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均进行了冻结操作。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郭某来到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王某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数小时面对面协商,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做工作,最终,2023年9月20日深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按手印。至此,一起涉民生的“小标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和解长期履行。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关乎胜诉当事人的期盼、关乎案件执行的效果、关乎司法权威的彰显,同时也是提升执行质效的有效途径之一。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强力兑现生效裁判,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