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3年前的小标的“终本”案件,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写有“高效执行护民生 公正司法暖人心的”几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法院,对执行干警的工作表示高度肯定。
2019年6月,被告王某让原告刘某向另一被告张某工地送红标砖,当时双方约定货到付款,张某承诺第二天打款但是只通过微信向刘某支付了部分款项,仍欠款2900余元。刘某多次向张某讨要欠款无果后,无奈只能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0年1月9日,刘某将王某和张某诉至山城区法院。2020年3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二被告向原告刘某支付2900余元欠款及相应利息。判决下达后,二被告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4月,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案件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值疫情期间,执行干警未能查找到二被执行人,该案以终本结案。2023年6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王某的行踪,执行干警迅速将王某拘传到执行局。王某对该案负有连带还款责任,但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干警数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被执行人王某仍气焰嚣张拒不还款,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王某在看到拘留决定书后态度终于软化,多方筹款,一次性履行案款2900余元,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利息。至此,这起旧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虽然“终本”但并不终止,法院执行到底解民忧。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争取让更多的案件圆满执结,让更多的当事人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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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终本”?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终本”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的方式。“终本”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而是暂时的程序性中止。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被关注,被执行人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