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小标的买卖合同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8天时间。
李某长期从孙某处购买蔬菜,其中有9000元货款李某一直未支付。孙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于2023年7月诉至山城区法院。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时履行偿还义务,孙某于8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山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主动联系李某,告知其拒不履行带来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李某在巨大的执行压力下,于8月10日主动来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孙某见面,并将9000元货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交付给孙某,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孙某表示,原本以为自己的9000元货款追回无望,没想到法院对自己的事情这么上心,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将货款执行到位。孙某对执行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十分感谢并对法院的工作效率表示十分满意,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执行法官表示,群众事无小事,每一起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无论标的额大小,法院都会认真对待,尽心尽责。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及时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