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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交了房租房东不让用房还借钱?山城区法院快速解决两起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28 17:33:23


    “这父子俩肯定是合伙骗我钱的,不光骗了我的房租,还借了我的钱,现在又要把我从房子里撵出来,法官要替我做主啊!”近日,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法庭的办公室里,原告张某气冲冲地说道。

    原来,2023年5月,原告张某因生活需要与王某甲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王某甲将位于山城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出租给张某使用。合同签订后,原告向王某甲支付了租金,王某甲则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了原告。随后王某甲还以家中有事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了2000元钱。谁知原告刚搬进去,王某甲的父亲王某乙便以该房屋为自己所有王某甲无权出租为由,要求原告搬离房屋。原告联系王某甲无果,无奈于2023年7月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返还租金和借款。

    法院受理该案后,汤河法庭法官与王某甲、王某乙父子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向其释法说理。在法官的劝说下,王某甲、王某乙父子来到法院,法官迅速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原告表示,虽然知道王某甲不是房屋产权人,但是由于王某甲与王某乙是父子关系,且王某甲有该房屋的钥匙,自己便相信了王某甲,与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所以现在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返还租金和2000元借款。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被告王某甲同意返还张某租金及2000元借款。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两起纠纷就此化解。

    法官提醒: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查看房屋产权证书及业主身份信息,确定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切不可“想当然”,搬家不易,租房需小心。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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