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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遭车祸 同桌饮酒者赔不赔?

  发布时间:2023-08-25 16:27:37


    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增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管好了自己却忽略了一同喝酒的朋友,而朋友在独自回家路上遭遇车祸,那么同桌饮酒的人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同桌饮酒者醉酒后遭遇车祸引发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10月,原告田某某与被告何某某等三人聚餐,期间四人均饮酒。聚餐结束后,醉酒的原告独自驾驶摩托车在回家途中与案外人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车祸导致原告颅脑严重损伤,至今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与案外人张某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但原告家人认为,被告何某某等三人作为酒局的参与者,在原告饮酒后未进行有效劝阻,未妥善安置,未尽到同饮者对原告的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原告承担责任,遂在2023年7月将被告何某某等三人起诉至山城区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萧国良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情理、法理入手,引导双方互相换位思考。在萧国良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原告对赔偿数额作出了让步,被告三人也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法官提醒:餐桌上饮酒、劝酒应保持理性,秉承文明之风,摒弃赌酒、斗酒、强行劝酒等陋习,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风气,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美酒虽好,切莫贪杯;喝酒有量,劝酒有度;相互照顾,安全护送;文明和谐,你我维护。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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