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来到山城区红旗街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活动中,法院干警设置了咨询台和宣传展板,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环保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咨询。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树立环保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起,加深了法院和广大群众的联系,营造了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组合拳”,为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