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妇女联合会:
我院在审理多起针对妇女、儿童的离婚、抚养费纠纷等案件中,发现该两类群体普遍存在自我保护能力差、自救能力差的问题,为切实维护两类群体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儿童成长的良好环境,现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是积极呼吁,努力营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妇联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留守现象引发的各类问题,从生活、就业、学习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实际帮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维护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是依靠基层组织,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妇联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尤其是基层党组织、村委会保护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两类群体的自救能力。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发现,家庭暴力、赌博等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些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各级妇联部门可以开展专项指导培训,切实增强留守妇女、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当遭遇家庭暴力时,有效利用报警等求救设施,避免受到更大的伤害。
以上建议请予以考虑,如有反馈意见,望及时函告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