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8月9日,原告四川某公司与被告安阳某公司签订《安装施工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组织人员为被告安装智慧路灯,由被告提供待安装的灯杆物料以及安装所需的其他材料,合同约定工期1年。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押金,并进行智慧路灯安装施工,经过1个月的施工,原告完成了约定的灯杆基座工程。合同期满后,被告无法提供灯杆材料及其他辅料,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且也未向原告结算安装费用,并退还押金。2023年1月11日,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因该案专业性较强,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也向工程建设技术人员咨询了相关专业知识。因案涉安装工程已无法继续进行,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该案的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耐心、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了认真分析,解答疑惑。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