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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模式 让多元解纷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01-19 16:52:18


    近日,在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法院和工会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徐某于1982年进入鹤壁某公司工作,2012年下岗。工作期间,徐某工资中一直扣除着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但徐某在查询缴费记录时却发现了欠缴情况。为保证自己能顺利领取养老金,徐某自行垫付了2008年至2012年期间的养老保险补交款。事后,徐某找到被告鹤壁某公司多次索要未果。2023年1月5日,原告徐某无奈将被告鹤壁某公司诉至山城区法院。

    山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依照“能调尽调”的原则,征得原告同意后将该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根据案件性质,诉讼服务中心启动了“法院+工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开展联合调解,与工会调解组织共同摸排案件情况,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法院调解员和工会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出具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原告拿着调解协议,脸上终于露出了笑脸。

    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山城区法院“法院+工会”纠纷化解联动机制的实践缩影。今后,山城区法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用足用好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助力辖区法治环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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