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山城区法院被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山城区法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日常工作中,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绿色办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强化制度落实,科学有效管理。为确保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山城区法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创建责任分工,坚持落实到人到事;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各类能耗消费数据监测,全面准确地统计机关水、电、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燃油等消耗数据,定期总结分析利用情况,及时堵塞资源浪费漏洞;修订完善了《电梯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节油和维修管理制度》、《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节约用电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
二、深入检查监督,推进垃圾分类。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后勤服务中心对各办公区进行不定时检查,办公楼内安装声控感应照明,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全面使用节能供水系统,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杜绝开空调时开门窗等现象;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派车制度,自觉做到合并用车,降低公车使用效率;注重节约办公用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发挥网络办公办案的优势,非涉密性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同时有效推进办公区垃圾分类精准化,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通过张贴分类图、推广手机应用小程序等方式,提高全院干警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率。
三、加强节能宣传,全面巩固提升。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节约环保意识,扩大“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效,山城区法院向全体干警发出“光盘行动”、“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每周少开一天车”等倡议,并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强化宣传,围绕绿色、节能、低碳的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在创建“节约型机关”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干警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持续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