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帮助原、被告双方解开心结、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李某和王某原系同学关系,两人关系比较要好。两人毕业参加工作后,双方除了朋友关系还有业务往来。2022年年初,王某因资金需要向李某借款七千余元,李某非常爽快的通过支付宝将款项转给了王某。王某因资金困难未能及时偿还,遂在2022年5月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在借款到期后,原告李某向王某提出要求偿还借款,王某在偿还李某200元后,拒不接听电话,也不回复信息,李某愤怒之下,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及结果
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受理该案后,因案件标的额较小,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希望通过做调解工作,让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李某认为案件金额虽小,自己也并不是一定要王某马上还钱,但是因为其基于对王某的信任才借款给王某,在自己提出让王某还款之后,王某不应该因为这几千块钱不接听电话、不回复信息,李某感觉自己受到了朋友的欺骗,非常愤怒。被告王某接到电话后情绪也非常激动,认为自己虽然欠原告款项未予偿还,但两人是好朋友关系,李某不应该与自己的亲戚朋友联系并告知借款的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二人原来关系较好,之前也未出现过其他借贷情况,因李某玩笑称不还钱就给王某家里人打电话,王某因为资金困难心情不佳,于是与李某产生隔阂。因王某未在本地,为解开二人心结,承办法官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进行调解,劝导二人在遵循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下,遵守承诺,互相体谅,恢复原来紧密的朋友关系。最终原、被告双方在互联网庭审中达成调解,双方均向对方为自己不妥的言行致歉,握手言和,重续朋友情谊。
典型意义
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民间借贷较为常见,尤其是个人之间的借贷,大多为亲戚、朋友或者熟人之间产生的借款,在借贷案件中还夹杂着个人感情问题,若均一判了之,则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团结。在该案调解过程中,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诚信、友善”为引导,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中的定位,在保障了原告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让原、被告双方解开心结、案结事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诠释了“枫桥式法庭”融入基层治理及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