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现场返还原告保证金15000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14年,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被告多项基建工程,并于2014年12月竣工。2015年5月21日,结算完后被告扣留了20000元履约保证金,约定于工程验收后全部付清。2015年12月,该基建工程正常使用,但是保证金一直未支付。经过原告催要,2020年8月6日,被告向其支付5000元,之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却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请求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5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13900元。
在山城区法院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员接待了该案的原告和被告。首先,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谈谈关于纠纷的具体情况和各自想法,并在听了双方想法后,向当事人明晰所应承担的责任。被告长时间不返还保证金,调解员劝说被告换位思考,考虑到其曾返还5000元,且能到现场参加调解,只要有所退让,肯定可以解决纠纷。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原告不再要求支付相应利息,被告也当即进行了转账,一次性付清保证金1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向调解员表达了感谢,至此,这起长达数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