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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维护劳动者权益 诉前调解一天化争议

  发布时间:2022-07-18 14:31:34


    7月13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张某是被告鹤壁某公司的退休员工,因该公司原因,原告张某上班期间的职工保险出现欠缴情况,为保证自己正常退休领取养老金,于是张某自行垫付了这笔欠款。后来,张某向该公司索要该笔欠款,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支付该笔欠款。之后,张某又多次催要未果,于是便将该公司诉至山城区法院。

    山城区法院收案后,法院工作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先行调解。诉前调解员收到该案后,首先通过被告代理人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提出通过财务对账来确认事实。经对账核实后,确定该公司确实有欠缴张某职工保险的情况。

    7月13日,诉前调解员张雅泽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调解室,他对双方当事人说:“其实公司与员工不是对立面,一方面公司为员工权益提供保护,另一方面员工也需要考虑公司流程流转时间以及暂时性资金短缺的情况,希望你们都能够站在双方的角度上想一想,尽量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认真核算后得出准确金额,双方达成了10日内给付的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有效。最终,诉前调解员仅用了一天时间便快速解决了原告张某困扰已久的问题,张某激动地拉着调解员的手表达着感谢。

    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了“快”的优势,直接指向案件事实,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并最终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支持。下一步,山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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