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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拖欠材料款引纠纷 诉前调解帮维权

  发布时间:2022-06-17 16:08:32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3月,被告闫某从原告李某处购得材料,经结算材料款共计3万余元。闫某于当月15日向李某出具了欠条。后来,李某多次向闫某催要未果。2022年6月2日,李某将闫某诉至山城区法院。

    山城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后,根据其案情简单、事实无争议的特点,在经过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员根据原告李某对案情的描述,在联系到被告闫某后,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耐心分析案情、讲道理,闫某也从原来的不在意逐渐重视起来。最终,在调解员的反复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分批还款的调解协议。为保证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在调解员的建议下,李某申请了司法确认并确认有效。至此,一起因拖欠材料款引起的纠纷经诉前调解顺利化解,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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