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汤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3月,原告刘某使用其所有的货车为被告刘某多次运输货物,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但被告支付部分运输款后,剩余8500元至今未付,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催要欠款,被告拒不偿还。2022年5月16日,原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承办法官靳红英受理此案后,立即联系被告,被告却称已将运输款全部结清。承办法官在阅卷过程时,注意到原告诉状中的被告姓名与欠条中的姓名不一致。为了让原告尽快追回欠款,承办法官首先到被告所在村村委会了解到欠条上的姓名为被告的别名后,再与被告取得联系。因被告工作性质特殊,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最终被告承认欠条为其书写,且尚未偿还欠款。最终,一起长达十年的欠款,在靳红英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6月30日支付原告欠款8500元。